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社会文化艺术专业设备(第*次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临高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临高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政弘项目咨询管理(海南自贸区)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路国瑞城铂仕苑1号楼1单元****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1-关于要求更正“社会文化艺术专业设备(第*次采购)”招标文件的函.*** |
***********采购社会文化艺术专业设备(第*次采购)
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社会文化艺术专业设备(第*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的第*章《招标公告》中的项目概况和第*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9月9日**时**分(北京时间)”更正为“****年9月**日**点**分(北京时间)”;2、已对“原招标文件的第*章(采购需求)社会文化艺术专业设备(第*次采购)清单第1项”电钢琴部分参数进行更正,更正前详见(附件1),更正后详见(附件2);3、具体详见附件《关于要求更正“社会文化艺术专业设备(第*次采购)”招标文件的函》。
更正日期:****年**月**日
名 称:***********
地 址:海南省临高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政弘项目咨询管理(海南自贸区)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路国瑞城铂仕苑1号楼1单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发布人:政弘项目咨询管理(海南自贸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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