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王同岳镇*变改革示范区产业项目连通道路建设工程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饶阳县王同岳镇*变改革示范区产业项目连通道路建设工程概算批复(饶行审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饶阳县王同岳镇*变改革示范区产业项目连通道路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饶阳县王同岳镇寨子村、引各庄、*致合村、杨君道,王庄村内,王庄村外,南京堂村,范苑村、崔池村、北京堂村、王同岳村、马庄,刘苑村,段口村、崔口村。 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道路建设工程,拆除侧铺砖****.2㎡、拆除平铺砖****.2㎡、拆除破损混凝土路****㎡、新修****厚混凝土路*****.6㎡、培土路肩****㎡、铺设砖路肩***.5㎡、砖砌护坡***.**㎡,具体工程量及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计划工期:**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标段:寨子村、引各庄、*致合村、杨君道新修混凝土路,具体工程量及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王庄村内新修混凝土路,新修护坡,具体工程量及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王庄村外新修混凝土路,具体工程量及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南京堂村新修混凝土路,具体工程量及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范苑村、崔池村、北京堂、王同岳村、马庄新修混凝土路,新修护坡,具体工程量及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刘苑村新修混凝土路,具体工程量及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段口村、崔口村新修混凝土路,具体工程量及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网站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开标现场查询为准);(4)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7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饶阳县王同岳镇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号鑫科国际广场A座***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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