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阜阳段交安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首次发布时间:****年**月**日**时**分
*、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综合评审表 “主要人员”评审项中的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业绩证明材料: (1)“‘项目经理业绩’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修改为:“‘项目经理业绩’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扫描件”。 (2)“‘项目总工业绩’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修改为:“‘项目总工业绩’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扫描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7.2.1中的“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支付预付款后分两次等额扣回。”修改为:“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按照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7.2.3执行。” 本公告内容视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jyzx.fy.gov.cn/)网站下载查阅,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签章)
日期:****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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