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徽省牛岭水库水面漂浮物清理打捞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叶承*、罗觊、翟勇猛、丁世辉、倪小龙 | ||
总中标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泾县榔桥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安徽省牛岭水库水面漂浮物清理打捞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省牛岭水库水面漂浮物清理打捞服务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瑞园小区3幢***室
中标金额:*************元*角*分(*******.**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角*分(*******.**元)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省牛岭水库水面漂浮物清理打捞服务 服务范围:牛岭水库***.**水面线以下范围内库区及干、支流水域(大坝下游至圆潭桥)范围内生活垃圾、水草(0.2平方米以上)、绿萍(0.2平方米以上)、动物尸体、废弃家具、树干(枝)等*切非生活垃圾进行水面漂浮物打捞上岸作业及后续垃圾转运、处理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年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叶承*、倪小龙、翟勇猛、丁世辉、罗觊(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固定金额3*元,由招标人支付。
2.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泾县榔桥镇、合肥市包河大道***号,联系电话:**************、蔡工***********。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泾县榔桥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蔡工
电话:***********、***********
*、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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