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管桥梁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工程(第*批)(项目名称)已由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市管桥梁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工程(第*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城管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年,市道桥事务中心按照相关隐患判定标准,梳理排查出春意桥、南仓道辅道桥等***座市管桥梁安全防护设施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须进行提升改造。
*是对临空侧人行道栏杆高度不足1.1米、非机动车道侧栏杆高度不足1.4米、栏杆竖杆净距大于**厘米的设施进行改造。改造过程中,综合考虑景观效果和桥梁历史文化价值,对解放桥、大红桥等历史文物桥梁仅增加提示标识。
*是对车行道临空侧水深大于2米的,根据设计时速和道路等级,增设金属梁柱式护栏。
为了能及时完成目标,特对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择设计单位承担本工程设计工作。
2.2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
2.3设计服务周期
中标后,接到招标人下达任务通知书之日起**天内,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其他相关工作。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市管桥梁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工程(第*批)设计招标,本项目包括市管桥梁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工程(第*批),中标单位负责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的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资质之*:(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桥梁工程)甲级 资质;近*年(****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项城市桥梁工程或公路桥梁工程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3.3.1、信誉要求:
(1)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投标的范围。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3.2、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年(****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至少主持过*项城市桥梁工程或公路桥梁工程的设计工作。
设计工程师5名,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中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人员4名;造价相关专业人员1名。
3.3.3、财务要求: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6 月 ** 日至 ****年 6 月 **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河东区*纬路***号*泰大厦**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不邮寄 元。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7 月 ** 日 ** 时 **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切后果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纬路***号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纬路***号*泰大厦**层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张勇、吕玥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 号: / 账 号: ******************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
受理负责人:***,电话:********,传真:/。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纬路***号。
受理负责人:张立潮,电话:********,传真:********。受理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号。
**** 年 6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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