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全区城市排水防涝系统提升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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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张家口市*全区城市排水防涝系统提升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全区城市排水防涝系统提升项目已由张家口市*全区行政审批局以*立环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在*全区城区范围内主要街道(包括西红庙东街、滨河西路、商业东/西街、民主东街、东升路等**条路段)新建****-***********钢带波纹管/钢筋混凝土雨水干管共计**.2公里,新建****-**********钢带波纹管污水干管7.4公里,以及相关的支管、井及道路恢复工作。2.1.2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设计周期(指从合同签订到完成施工图设计)**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完成深化方案设计,取得相应阶段的政府部门批复后**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在初步设计和概算取得批复且发包人书面确认初步设计成果后**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具体以发包人实际要求为准。2.1.3建设地点:*全区主城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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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各潜在投标人: 因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需重新核实,招标限价进行相应调整,招标人依项目情况,适时重启招标程序,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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