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受***********************委托,就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年生产耗材、应急物资及工器具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Z-*******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采购
*、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采购预算、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
1 | 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年生产耗材、应急物资及工器具采购项目 | 1 | 项 | ****** | 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部分。 |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的条件的要求;
2、特定要求: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2.2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购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招标采购栏(网址:*****://***.*****.***/***/******/*****.****)和温州国企采购平台其他类采购信息公告(网址:*****://*****-**.***********.**/)上自行下载;
2、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招标采购栏(网址:*****://***.*****.***/***/******/*****.****)和温州国企采购平台其他类采购信息公告(网址:*****://*****-**.***********.**/)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供应商公布。请各投标供应商关注网站上的补充答疑,已公布的补充答疑投标供应商未查看的,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3、采购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4、投标供应商须在温州市铁投集团数字采购平台注册投标账号。投标供应商应在电子投标账号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账号申请表、电子投标账号办理授权委托书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邮件的,请及时通过电话提醒代理机构查收邮件。电子投标账号与电子投标网址将会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发送至投标联系人。如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天的**:**仍未收到手机短信,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注:请投标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温州市铁投集团数字采购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7月5日上午**:**(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大楼1***室。
*、开标地点:在温州市铁投集团数字采购平台上开启投标文件(线下开标地点:温州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1***室(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号),投标供应商可无须前往开标现场)。
*、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份,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份(以U盘存储),密封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向采购人提交,递交地点为:温州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大楼1***室(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号1楼东侧)。
(1)递交方式有以下两种方式:①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以快递形式寄送到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号5楼招标代理部(周加丰,***********),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以快递形式(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人员作接收登记工作)寄送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认寄送到位,由代理人员签收确认,否则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寄出前及寄出后均须和代理人员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核对工作;②投标供应商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以上两种递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自行决定。
(2)关于开标过程的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开标过程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3)关于澄清、询标的说明:评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由投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半小时内澄清补正完毕。请投标供应商代表在评标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
**、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号5楼招标代理部),联系人:***、周加丰,联系电话:****-********/***********。
5、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地 址:温州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号5楼招标代理部
联 系 人:***、周加丰
联系电话:****-*******1/***********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党群工作部)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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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6月**日
*************受***********************委托,就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年生产耗材、应急物资及工器具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4年6月**日下午**:**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号5楼招标代理部,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版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 **********@**.***。
联系人:***、周加丰,联系电话:****-*******1/***********。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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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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