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受************委托,拟对南宁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及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年)第*方绩效考核服务(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年6月**日**时**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人:***、曾筱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层
附件:南宁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及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年)第*方绩效考核服务公开招标文件(重新预公示)
采购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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