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年5月(第3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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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标监测评价服务 | 《国家森林城市管理办法》中规定,“国家林草局对授予称号的国家森林城市实行动态管理。授予称号后每3年组织1次复查,复查合格的,保留称号。复查发现问题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不整改的,撤销其称号。”经对接,国家局预计于2025年开展复查。因迎查工作涉及面广,业务量大,需提前部署准备,现申请经费120万元,用于招引第三方开展盐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标监测评价。 | *** | ****-** | 否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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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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