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城北社区****方、****方、旧城区改造项目(*次)
(*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 依安县城北社区****方、****方、旧城区改造项目(*次)(*标段)参照政府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1采购预算:约*****元;此次采购房源以单价报价,泰安新城H区招标控制价为****元/㎡,最终以实际需求的数量为准;
2.2服务地点:依安县城北社区
2.3招标规模:泰安新城H区(约****㎡);
2.4招标范围:用购楼房为居民回迁安置;
2.5服务周期:要求房源实际交付时间必须在 ***4 年**月**日之前。(注系统中工期可填写“1”)(实际按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定,质量合格并通过上级的核查验收,达到入住标准(入住需要办理的所有证件,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
2.7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2.**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投标人须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
3.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或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暂定级及以上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年3月2日前办理并且有效的);
3.3本项目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3.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7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部分);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所在清单目录页(最新*期)截图影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节能清单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 ***4年**月**日 **时 ** 分至***4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等相关文件。
5.3招标文件 0 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4年04月**日**时**分。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1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采 购 人:**********
地 址:依安县明安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达商业街5号楼**单元**层**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邮 箱:******@***.***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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