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位供应商:
我院对****年2月7日公告项目名称“ 手持式便携血液分析仪(项目编号:**-***-********-***)”内容进行的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章 响应须知 *:项目清单及要求:2、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血液中的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血红蛋白、血糖、胆固醇等;”更正为“第*章 响应须知 *:项目清单及要求:2、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血液中的钠离子、肌酐、乳酸等;”
2、该项目公告截止时间为****年3月9日**:**分;
3、投标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3月9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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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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