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 | 兴义市逸林府建设项目(*期)景观示范区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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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 兴义市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电话 | ****-******* |
招标人 | 兴义市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人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 ****-******* |
开标时间 | ****-**-** **:**:** | 开标地点 | 兴义市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3 元 | 公示期 | ****-**-**至****-**-** |
投标报价方式 | 总价 | 是否分项报价 | 否 |
发布媒体 | ************* |
排名 | 统*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 | 评标** | 评分结果 | 工期/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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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兴义市峰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元 | *******.** 元 | **.** | ** 天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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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招标人有关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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