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 名称:**************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大道***号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单元*****号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河沥文化街区工程项目亮化专项设计 |
项目编号 | ***************** |
发包时间 | ****年9月**日**时**分 |
第*承包候选人 | 名称:************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 响应总报价:******.**元 工期(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审计完成(其中设计 ** 日历天,接 到招标人任务通知后,方案设计编制周期为 ** 日历天,初步设计编制周期为 **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编制周期 **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发包人要求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电气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 |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1、合肥市滨湖新区塘西河景观亮化提升工程设计,2、开发区沂湖公 园项目工程亮化设计。 企业奖项:1、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2、“合肥市滨湖新区塘西河景观 亮化提升工程设计”获得江苏照明奖优秀设计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
名称: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福祥路**号 响应总报价:******.**元 工期(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审计完成(其中设计 ** 日历天,接 到招标人任务通知后,方案设计编制周期为 ** 日历天,初步设计编制周期为 **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编制周期 **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发包人要求 综合得分:**.** | |
第*承包候选人 | |
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电气自控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 |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1、田阳县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和城中村改造工程(**标)设计服 务,2、洪江市城市扩容提质改造及配套服务项目(城市夜景亮化)工程。 企业奖项:1、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优秀勘察设计企业(****年),2、“** 广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省级行业协会颁发城市亮化、景观亮化设计项目优秀设 计类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
第*承包候选人 | 名称:***************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号**幢(浙大西溪校区东*楼)响应总报价:******.**元 工期(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审计完成(其中设计 ** 日历天,接 到招标人任务通知后,方案设计编制周期为 ** 日历天,初步设计编制周期为 **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编制周期 **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发包人要求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电气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 |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1、府山公园*期提档设计项目,2、亚运通勤道路提升改造项目(临 安高速口-钱王街-*马路-锦天路)亮化设计。 企业奖项:1、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优秀设计企业(****),2、“舟山 市新城核心区夜景照明工程(*期)”项目在**届中照照明奖评选中获得照明 工程设计奖*等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
发包文件规定公示 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响应情况说 明(单位、否决依 据和原因) | 1、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未见授权人签字,不符合投标 文件签署要求。 2、江苏赛瑞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响应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报价,不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深圳普莱思照明设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中未见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 证书,资格评审不通过。 4、深圳市*色石环境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人员配置未见造价专业人 员,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公示时间 | ****年9月**日-****年**月7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 方式 | (*)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示期内向发包人或 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发包人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代理机 构联系人:柴工,联系电话:****-*******。 (*)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 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公示期无异议,则第*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 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年内*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响应人, 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响应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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