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清河门区第*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
*、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清河门区第*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细河区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2,***,***(元)
*、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清河门区第*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
服务类
名称:清河门区第*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行政区内房屋建筑及市政设施调查工作,业务培训及技术咨询,数据库成果质检、核查,成果汇交与共享,调查工作统筹,编制成果报告,工作验收。
服务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完成清河门区第*次全国自然灾《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 G-**)、《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 G-**)、《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技术导则》(****/** G-**)等技术规范和国务院第*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1.目标要求:按照第*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部署,完成清河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工作,包含调查与质检核查,满足第*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对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信息的需求,支撑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评估。2.主要任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并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和基层组织的作用,协同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与质检核查工作。自然资源、教育、卫生、体育、工信、公路、铁路、民航等行业主管部门配合提供本行业领域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的已有业务数据资料,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外业信息调查与质检核查工作。3.普查对象:行政区内房屋建筑及市政设施调查工作,业务培训及技术咨询,数据库成果质检、核查,成果汇交与共享,调查工作统筹,编制成果报告,工作验收。本次普查共排查点位*****个,其中房屋建筑*****个,市政设施**个点位。房屋建筑:城镇房屋包括城镇范围内各类住宅类及非住宅类建筑(不含在建建筑)等。农村房屋包括农村范围内各类农村住宅房屋、农村非住宅房屋(不含在建建筑),其中农村非住宅房屋包括个人、村集体、政府、企业等产权主体所有的各类非住宅建筑,包括公共服务建筑、商业建筑和工业(生产)仓储建筑等。市政设施:市政桥梁调查范围为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市政桥梁。市政道路调查以各市、县区为基本单位,调查范围为主要城市道路和应急有关的重要疏散道路。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的标准时点与第*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标准时点*致,为****年**月**日。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
服务标准: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合格或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号)规定执行;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提供相关成果报告,具体情况以双方协定为准。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嘉、高建华、李学军、闫卫星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清河门区第*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代理取费标准(****)****号和发改**(****)***号文件精神计取。代理服务费收取的基数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清河门区政通路东段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路**-5-4门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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