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白镇联合村****年“春风村”式乡村振兴示范村园区产业提升和人才振兴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梅白镇联合村****年“春风村”式乡村振兴示范村园区产业提升和人才振兴项目梅白镇联合村****年“春风村”式乡村振兴示范村园区产业提升和人才振兴项目 | 梅白镇联合村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 | *川省宜宾市长宁县梅白镇东兴路1号 | ***********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川鸿裕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清波路***号2栋1层7号 | ***********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形式) |
*******.** | *******.**元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6.1 | ****.6.2 | ****.7.** | ****.7.**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本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 | 合格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 | 川**************** | / | /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项目描述 | 2.1 项目业主:长宁县梅白镇人民政府 2.2 建设地点:梅白镇联合村 2.3 项目规模:1.新建建筑面积160平方米的职业农民培训中心一个;2.校地共建宜职院冬水田研究基地(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基地),配套试验田、专家站、智能传感、实时监测等设施设备;3.新建秸杆综合利用中心1个,含秸杆粉碎机、打捆包装机、堆料场500平方米;4.新建高粱米作坊1个,含购买全自动碾米机、谷物脱皮机、全自动大米真空包装机,改建生产用房和库房共300平方米;5.维修整治老红粱园区基础设施。 2.4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甲公司 | ... | ... |
乙公司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年9月1日,填写为********; ****年9月,填写为******; ****年,填写为****;****/9/** 9:**:**填写为********-9:**:**。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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