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经营分公司
7月份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公告
由中交*公局集团总承包经营分公司承建的安图县乡村振兴项目、敦化市雁鸣湖乡村振兴项目所用塔式起重机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交*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以上项目所需塔式起重机进行公开招标。
包件1-总承包公司-安图县乡村振兴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 *****.** 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 ***** 平方米,配套建设产业园区内停车场、道路、广场、绿化景观、配套管网等工程。其中,吉林农业大学吉林乡村振兴研究院延边分院,建筑面积****平方米;*大振兴展览馆,建筑面积 ****平方米;乡村振兴创业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平方米;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筑面积 **** 平方米;农业生产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平方米;乡村振兴数字化发展中心,建筑面积 **** 平方米;合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区域内道路及硬化地面、绿化景观、室外管网、场区亮化、消防水池等配套场区及公用工程。
项目地址:位于安图县*龙路以南、长珲城际铁路以西,福兴河以北,**** 以东地块。
包件2-总承包公司-敦化市雁鸣湖乡村振兴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工程主要包括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示范园区旅游特色小镇主街风貌改造两大部分。其中: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新建标准厂房3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新建双创及研发服务中心1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新建交易展示中心1栋,建筑面积 ****平方米,新建动力站及污水处理站1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场区硬化地面、绿化、管网等场区工程。
项目地址:吉林省延边州敦化市雁鸣湖镇内。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共分2个包件:
包件1:安图县乡村振兴产业园等地块设备租赁;
包件2:雁鸣湖乡村振兴产业园等地块设备租赁;
设备租赁需求*览表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 数量 | 预计租期(月) | 作业半径(米) | 预计安装高度(米) | 出厂年限要求 | 使用 项目 | 使用 地点 | 需求时间 |
1 | 塔式起重机 | ****** | 台 | 2 | 24 | ** | ** | *年以内 | 安图县乡村振兴项目 | 安图县指定施工现场 | ****.8-完工 |
塔式起重机 | ****** | 台 | 2 | 24 | ** | ** | *年以内 | ||||
2 | 塔式起重机 | ****** | 台 | 1 | ** | ** | ** | *年以内 | 敦化市雁鸣湖乡村振兴项目 | 敦化市雁鸣湖镇 | 2**2.8-完工 |
合计 | | 5 | | | | | | |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招标设备租赁经营资质,具有相应招标设备的安拆资质(投标人自身若不具备安拆资质的,应出具委托安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安拆协议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2***元及以上,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固定的管理和技术人,具备出租所招标设备的相应出租供应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租赁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近3年内(***9年1月至****年**月)至少有2项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5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安全、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出租商和设备不得参与投标。出租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3年无安全、质量事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设备已供租赁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6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具备投标设备的所有权,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担保。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切法律责任。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应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6.1 请于****年7月6日至****年7月**日**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整标售价***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多付标书款或者打错标书款的,*律不退还。投标人应于****年7月**日**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中交*公局集团总承包分公司7月份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开户行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收款信息发至邮箱1********@**.***,致电招标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投标人名称)标书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及投标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 号:********************
开户行:********************
7.1 在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年7月**日**时前。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7.2 逾期未上传成功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1开标时间:****年7月**日**时。
8.2评标时间:开标后**日内进行评标工作,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在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公示评标结果。
8.3开标方式:只在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进行线上开标。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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