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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北市区城市商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变更

云南 玉溪市
工程建设
公告变更
发布时间: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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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7
变更 | 玉溪北市区城市商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变更
招标详情

玉溪北市区城市商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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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玉溪北市区城市商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玉溪北市区城市商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资金来源: 国资 ***.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建设规模: ******.**平方米********-****-****-****-************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备注: 原公告内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04日09时00分 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08日09时00分。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玉溪*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办人: ***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 经办人: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玉溪北市区城市商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开标地点: 红塔区1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 *元
本次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玉溪北市区城市商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2.2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与白龙路交叉口南侧 2.3项目概况:包括城市服务中心A、B两栋主楼、裙楼、培训中心、地下停车库、室外配套基础设施、景观绿化等,总建筑面积约14.89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9.6亿元。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内容(含装修)的所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优化、深基坑设计和涉及本项目的专项设计及预算编制、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建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存档备案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为: 2.5.1设计范围:(1)建筑主体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2)专项设计包含室内装修设计、深基坑支护设计、景观设计、海绵城市设计、人防设计、室外夜景照明设计、项目内的道路及管网设计、智能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等。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跟踪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具体工作时限等以招标人下发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限额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发包人认可后才可报审,除发包人原因,设计成果原则不能发生重大变更调整,否则因调整方案导致项目推进缓慢等,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2.5.2工程施工: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要求的全部内容(含装修)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措施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服务,并达到施工质量标准要求。 2.5.3总承包管理:①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工作;②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③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移交;④竣工资料城建归档;⑤配合完成工程备案;⑥其他应当由总承包方负责执行的未尽工作按合同约定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执行。 2.5.4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予以配合。 2.6建设工期:总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核备案、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各分项设计工期及施工工期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统筹安排,不突破总工期要求。 2.7质量标准: 2.7.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施工图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确保施工图成果资料通过相关单位的审查及备案,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7.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规范及标准调整,按最新执行的规范及标准执行。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可以联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最多不得超过2家,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必须为主要负责工程施工的单位。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3.5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 序号 岗位 任职资格要求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注册在投标企业) 2.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一个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 施工项目负责人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主要负责施工一方)。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设计项目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主要负责设计一方)。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指的是取得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备案之前的工程。 3.6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1个设计类似业绩和1个施工类似业绩组合)视为满足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分工,分别对应提供承担过的设计类似业绩和施工类似业绩(举例:联合体牵头人A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且有1个符合要求的施工类似业绩,联合体成员B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且有1个符合要求的设计类似业绩,则该联合体即视为满足1个业绩要求),各类型业绩标准如下: (1)设计类似业绩:项目总投资6亿元以上(含)或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建筑工程(非住宅工程)设计业绩或投标人作为设计单位负责的同等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付款发票扫描件予以证明,金额或面积以合同协议书载明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无法证明总投资金额或建筑面积的,须提供该项目的可研批复(含估算文件)或投资项目备案证(含估算文件)或初设批复(含概算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类似业绩:项目总投资6亿元以上(含)或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建筑工程(非住宅工程)业绩或投标人作为施工单位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予以证明,金额或面积以合同协议书载明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无法证明总投资金额或建筑面积的,须提供该项目的可研批复(含估算文件)或投资项目备案证(含估算文件)或初设批复(含概算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项目总投资6亿元以上(含)或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建筑工程(非住宅工程)承担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予以证明,金额或面积以合同协议书载明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无法证明总投资金额或建筑面积的,须提供该项目的可研批复(含估算文件)或投资项目备案证(含估算文件)或初设批复(含概算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其他: 3.1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有与工程相类似的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18-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成立的,按实际年限提供),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1个设计类似业绩和1个施工类似业绩组合)视为满足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分工,分别对应提供承担过的设计类似业绩和施工类似业绩(举例:联合体牵头人A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且有1个符合要求的施工类似业绩,联合体成员B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且有1个符合要求的设计类似业绩,则该联合体即视为满足1个业绩要求),各类型业绩标准如下: (1)设计类似业绩:项目总投资6亿元以上(含)或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建筑工程(非住宅工程)设计业绩或投标人作为设计单位负责的同等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付款发票扫描件予以证明,金额或面积以合同协议书载明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无法证明总投资金额或建筑面积的,须提供该项目的可研批复(含估算文件)或投资项目备案证(含估算文件)或初设批复(含概算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类似业绩:项目总投资6亿元以上(含)或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建筑工程(非住宅工程)业绩或投标人作为施工单位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予以证明,金额或面积以合同协议书载明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无法证明总投资金额或建筑面积的,须提供该项目的可研批复(含估算文件)或投资项目备案证(含估算文件)或初设批复(含概算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项目总投资6亿元以上(含)或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建筑工程(非住宅工程)承担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予以证明,金额或面积以合同协议书载明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无法证明总投资金额或建筑面积的,须提供该项目的可研批复(含估算文件)或投资项目备案证(含估算文件)或初设批复(含概算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5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 序号 岗位 任职资格要求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注册在投标企业) 2.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一个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 施工项目负责人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主要负责施工一方)。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设计项目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主要负责设计一方)。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指的是取得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备案之前的工程。 3.6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8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未被列入: (1)国家发改委指导,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办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办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不良行为”和“黑名单记录”; 如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提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可以联合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最多不得超过2家,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必须为主要负责工程施工的单位。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体化版.*******-**-** **:**:**
2招标公告.*******-**-** **:**:**
3更正公告.*******-**-** **:**:**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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